6月30日
姊姊於上班途中發生了車禍
起因在於前方有隻要過馬路的狗
所以姊姊慢慢減速
哪知
後方突然一台機車撞來
兩人雙雙倒地
姊姊意識清楚
但頭部疼痛
中油的警衛跑出來扶起姊姊到路旁
撞人的男子也自行爬起走到路旁
在一個不注意的情況下
警衛已經將雙方的車子都移到路旁了
(我們也不能怪警衛啦~他是擔心有人沒看見又會撞上來,不過,真正的處理方法,最好還是不要移動現場,這樣才能方便警方照相搜證)
 
警察來了之後
發現現場被移動了
就說這樣很不好
問了問彼此的筆錄,留下了資料
就說要調監視器調查才能釐清肇事的部分
但要等待三個月
然後還說
民事的部份就兩人自已去和解
好壞都不用再到警局去
然後就走人了~
 
留下不知如何是好的姊姊以及對方
後來,姊姊決定先去醫院檢查一下頭部
因為頭很痛
所以她問了一下對方
對方也表示他也想去檢查一下(對方好像是飛出去,所以撞到胸部)
所以就一起到了榮總掛急診
不過,是各掛各的
對方到了醫院之後
就沒再和姊姊說過話
各自坐在一邊
 
而那個榮總急診醫師居然跟姊姊說
沒有昏倒不能照x光
聽了真是讓人火大
等我趕到醫院
我就再次詢問醫生為什麼不能照x光?
這時那位口氣很兇的醫生就說:
「你要照也是可以,不過要自費,如果要健保的部分,因為程序不符,所以不能用健保,但如果你要自費,我當然也可以讓你照啊,不過,依我"專業"的判斷,
就算你照了x光,也是照不出什麼原因,因為x光只會照到骨頭而已,而且,照x光的輻射量不是一般的小,所以,如果沒必要,不要照是比較好的」
經過醫生"專業"的說法,我就可以理解
但是,你也不該隨便的回答,造成病人的困惑吧?
我可以理解醫護人員的辛苦
可能每天都要回答同樣的問題
但是
病人內心的害怕
也希望你們可以考慮進去
因為姊姊的頭很痛
才會擔心頭的內部是不是有淤血,才會想要照x光檢查呀~
既然是專業的醫師
有這麼專業的解釋
我們也就接受了醫師的建議
先留院觀察狀況再說
 
不過,追撞姊姊的男生,雖然位在隔壁床
卻沒再說過一句話
一直到他們要出院
也是就這樣走了
@!@
 
因為害怕他們會落跑不見人影
且,該怎麼理賠也沒說明
我在毫無頭緒的狀態下
打電話到交通局詢問解決的方法
得到了以下的答案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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